市委党校推行综治工作“首遇责任制”
2015-01-10 11:38:18
市委党校大力推进综治工作“首遇责任制”,明确要求教职员工在第一时间遇到或发现校园治安隐患问题时,应尽力处理,主动报告,不得视而不见,不闻不问,更不得躲避、逃离或隐瞒事实真相,从而增强了教职员工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使大家牢固树立“党校是我家,平安靠大家”、 “校安我荣”理念,自觉履行“主人”责任,维护党校形象。首遇责任制的实施,改变了以前 “事不关已、高高挂起”、“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缩手”的现象,今年以来,全校共制止事故苗头2起,调解纠纷4起,调解满意率达到100%,真正地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创造“平安校园”、“和谐党校”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也为我校创建随州市综治工作“优胜单位” 夯实了牢固基础。
(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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