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是名至实归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是宝贵的资源,是先辈们留给我们后世的财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随州市民既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最终受益者,也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主体。市民应该积极主动地广泛参与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活动。笔者结合随州实际谈几点想法。
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活动,当好 “扩音器”。知是行的先导。市民要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活动中发挥名副其实的主体作用,必须具备足够的保护意识。那些在知识、能力、时间、资源、兴趣和意愿上都具备一定条件、在随州市民中德高望重的人,可以深入群众宣传我市有关保护名城的政策和措施,当好扩音器,使更多的普通市民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本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更多的普通随州市民更加清楚地知道,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张金字招牌对于随州的重要性。可利用 《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随网等媒体刊发报道、文章或举办讲座,以增强市民名城保护意识。还可以通过在神农公园、白云湖公园、明珠广场、随州博物馆广场、大十字街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定期举办各类宣传活动。还可以在全市尤其是学校,举办征文活动,使更多的市民在活动中进一步了解保护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积极主动参与保护活动,当好“助推器”。关键在落实。市民是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各类保护规划、保护措施的最终执行主体。从个人层面看,居住在历史文化遗产附近的市民,是历史文化遗产最直接和最大的受益者之一,他们可以直接阻止一切企图破坏文化遗产的活动。如随县安居镇古街的居民,保护好安居古街关系到他们自身的重大利益。资金充裕的个人可以捐助到相关组织或成立保护基金,拥有保护技术的个人,则可以在相关保护部门的同意后,自愿定期进行检测和修复。从群体层面看,可以成立民间名城保护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各类保护活动,如为市委市政府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制定出谋献策;发动企业家、***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各类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活动。此外,协会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检查,发现有人为损害现象,及时向相关保护单位报告,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修复和保护。
积极主动参与监督活动,当好 “监视器”。监督是保护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保障。只有一切破坏活动在有效监督下及时阻止,并被得到应有处罚,才能杜绝后患,保护工作才有真正保障。市民可以从两方面加强对保护工作的监督,一方面,监督社会民众的破坏行为和不法行为。我市历史文化资源极其丰富,资源分布极为零散,文化遗产极具价值,极少数人,为了一己之私利,或私自盗窃文物,或为潜入我市盗窃文物之徒提供方便,从中收取好处费。知情市民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此外,当身边有个人、企业或其他团体破坏文化遗产时,个人或协会阻止无效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另一方面,监督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我市的文遗产没有得到及时保护,可以通过网络、电话或写信等方式向纪检部门反映,以绝后患。
市民形成的保护力量,虽然不及政府力量的组织性、权威性,但具有民间性、社会性和渗透性等特点和优势,这些特点和优势与政府力量形成有效互补。因此,市民力量同样是保护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不可或缺的力量。
(作者系市委党校讲师、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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