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要坚持清正严明,形成正气弘扬的大气候,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潜规则”是社会发展的毒瘤,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破除“四风”问题必须要破除“潜规则”,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教育,铲除“潜规则”的滋生土壤
“潜规则”,又被称为“隐规则”、“暗规则”、“行规”。受我国“礼法社会”、“熟人社会”、“关系社会”等传统文化的影响,“潜规则”在党内、政府内、机关内、单位内、行业内等很容易发生。“潜规则”导致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讲关系、拼背景、走后门等不良风气泛滥,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所以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教育强化群众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潜规则”;通过教育,强化规则意识,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破除“假大空”、破除“小圈子”、破除“吃喝风”;二是要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任人唯贤,营造“不跑不送、照样使用,又跑又送、查处不用”的良好氛围;三是要以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为契机,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认真梳理、归纳平常工作中所存在的“潜规则”,着力深挖细究问题根源,让“潜规则”浮出水面,并在清理过程中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正风正气,让“潜规则”没有生存的土壤。
二、规范权力,清除"潜规则"的寻租通道
权力滥用,必然会纵容“潜规则”,而“潜规则”又使权力寻租有雄厚的社会基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些人正是利用制度的缝隙、漏洞或空间,贪婪于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以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设租”、“造租”。权力寻租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消除权力“潜规则”寻租通道,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要公开权力运行,打破“权力诡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对公务活动、“三公经费”、个人财产等进行全方位的公开,让隐弊的权力公之于众,让“潜规则”无处遁形,防止“暗箱操作”,使权力寻租者不能为、不敢为和不愿为;二是加强权力制约,打破“权力魔咒”。要破除权力跟着利益走的“魔咒”,规范权力运行的程序,压缩权力运行的弹性,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使权力在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内运作,从而瓦解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链条,使“潜规则”失灵时效。三是强化权力责任,打破“权力迷局”。我们可以用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概念来解释权力寻租中的违法代价问题,即如果违法的代价低于权力寻租带来的利益,那么会刺激权力拥有者用“权”寻“租”。所以一方面要全面深化改革,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另一方面要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增加权力寻租成本,实现“以法制权”、“以权制权”。
三、厉行法治,根除"潜规则"的灰色市场
“潜规则”奉行的是“规外有规”、“则外有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同志强调,“要向旧习惯说不,向潜规则叫板”。“潜规则”作为一种反法治的暗规则理念,是法治的对立面。破除潜规则,还需依靠法治,让潜规则没有市场。一是要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所以要通过法治理念教育,让权大于法、钱大于权、情大于天的办事准则没有生存空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使“潜规则”成为“过街老鼠,人见人打”。最终使法治成为主导性规则,避免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健全法治体系。“潜规则”在一定程度上都是钻制度的空子。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弥补和修复制度空白、盲点、漏洞,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消除道德和法律都“不管”的模糊空间和灰色地带,使“钻空子”不能乘虚而入。三是要高悬反腐利剑。对以身试法、碰制度高压线者,采取只有“绝不例外”,没有“下不为例”的高压反腐态势,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越制度“雷池”一步,从而封杀腐败“潜规则”,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作者分别系市委党校副校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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