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网络反腐作为制度反腐的有效补充,作为公民参与反腐的有效的重要途径,作为群众路线的当代延伸,我们一定要切实引导好、利用好网络反腐这把“双刃剑”,将党的“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延伸至网络虚拟世界,以转变作风的新成效、反腐倡廉的新面貌、自身建设的新形象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新成果、新成效。
善待网络,倾听网络反腐中的“民众声音”
在互联网时代,沟通是做好网络反腐的前提,一个漠视网络、远离群众的官员,在网络反腐的管理和利用上,是没有发言权的。而要在网络反腐的管理和使用上取得发言权,就要先当好网民,熟悉了解网情和网络民意。如何善待网络,倾听民众声音。具体来讲,一是要勤于沟通,不能有 “鸵鸟心态”,躲避网络,不将网络视为洪水猛兽,谈网色变。对此,可通过建立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网民通报工作制,让民众随时了解政府在关注什么,通过沟通促进了解;二是要做好日常舆情监测,有些领导干部怕网络,怕记者,怕找麻烦,怕说错话,这是不应该的。所以可通过设立专人专岗进行信息采集,对民众反映的问题、举报的腐败行为线索,及时介入、及时调查、及时反馈;三是要善于借力,作为党委、政府要学会借力,借力造势,借力开道,宣传、营造良好的网络反腐氛围。
善用网络,保障网络反腐中的“民众参与”
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表叔”、“房叔”、“雷人”等一批违纪腐败官员因网络举报相继落马,还是腐败案件一经网络爆料,立即调查,及时公开以及中纪委“周一见”曝光违规行为的方式,都让我们看到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推进反腐的坚定决心,也可以看到对网络的重视前所未有,反腐的勇气前所未有。大道不畅,小道必猖。面对群众的反腐热情,只有打开正门,让群众便于监督、敢于监督,人民的监督力量才能够充分发挥。所以,我们在发挥网络举报作为公众参与反腐败重要途径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技术,面向社会主动建立 “社会信息采集”通道,以多元化、多渠道的监督形式扩大监督信息源覆盖范围,实现反腐信息被动受理单一途径向被动受理与主动采集双途径转变。同时,还可联合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监督信息共享及部门间反腐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网络主导、官民联动、同级互通、快捷通畅、条块结合、密切协作”的立体式、全方位反腐舆情快速反应体系。在弥补举报网站形式单一、信息源较窄的缺陷的同时,进一步畅通公众对腐败的监督渠道,更好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善管网络,引导网络反腐中的“民众情绪”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在看到网络反腐作为全民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途径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网络反腐中所凸显的真实性不强、侵犯他人隐私(人肉搜索)、易形成误导、出现“误伤”以及网络暴力、网络诬陷、网络造假、网络泄愤等负面影响。所以,对于网络反腐,首先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客观理解网络反腐存在的负面效应,对于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的权威性、代表性以及理性等因素进行充分考量,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如确实违反法律法规的,必须积极介入。其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正确引导舆论的方向,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的参与到网络反腐中去。最后,以网络反腐倒逼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防止由于网络反腐的突发性和偶然性引起的“运动式”反腐,有效整合网络舆情监督与制度化反腐资源,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
善对网络,推动网络反腐中的“民众监督”
网络反腐作为互联网时代群众监督的一种新形式、新通道,我们要善于面对网络,既不能因噎废食、又不能矫枉过正。德国学者哈贝马斯认为,“网络能够创造种种新的联系,在迄今不曾有过的公共领域,它也能够肢解现有的公共领域,因而使富有意义的联系化为乌有”。所以,一方面要理性对待网络监督,不断规范网络反腐空间,增强主流网络媒体的建设,提高舆论监督合力,对网络信息进行“去伪存真”的筛选,避免舆论的无端揣测,掌握舆论的主动权,防止事件扩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网上“反腐帖”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要主动将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置身于网民的监督之中,主动“晒”出真实情况,及时发布准确、全面的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网络真正成为反腐的新阵地、新战场、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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